关于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暂停对外办理业务的公告
Date: 2020-02-02Hits: 1944
导读: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管控的通知》(东政数〔2020〕6 号)有关要求,我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将暂停对外办理业务至2020年2月2日。...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管控的通知》(东政数〔2020〕6 号)有关要求,我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将暂停对外办理业务至2020年2月2日。现将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如下:
01.业务预约办理
自2月3日起,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全预约制,不办理现场取号。办事群众可提前3-7个自然日预约,除了税务业务、社保部分镇街业务和婚姻登记业务外,其他业务统一采用“莞家政务”微信公众号预约。当前已成功预约1月31日及2月1日办理的业务可在2月3日任一工作时间段前往相应政务大厅换号办理。
02.现场检测体温
自2月3日起,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将设立办事群众专用进出通道,入口通道将配置测温仪,进入大厅人员须凭本人预约信息及身份证明进入政务服务大厅,原则上一人一号,核实确为一人预约多人办理的情况除外。进入大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,接受体温测量及配合完成有关信息登记,如有近期曾到湖北地区或体温检测结果在37.3℃以上的人员,需配合进行详细问询及体温复测。对不配合的人员,将进一步采取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紧急措施。
03.推荐网上申请
如非必要,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待疫情结束后再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;确须前往办理的,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。鼓励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、“粤省事”、“粤商通”和自助办理终端等渠道办理业务。
特此公告。
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1月30日
来源:东莞市市场监管局
整理:东莞市市场监管局